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监督,严厉打击事故瞒报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切实保障我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应急发〔2022〕3号下发的《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有关要求,我公司决定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本单位内存在下列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
(一)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大隐患;
(三)重大安全违法行为。
二、举报办法
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举报人可以采用当面、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区应急管理机构或我公司主要领导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受理和查处
举报电话:本单位对举报人的举报进行登记、处置、答复、督办、统计和报告制度。
根据举报人的举报内容,予以受理和查处。对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安全生产管理员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管理权限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办,对举报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举报奖励
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东莞保安公司谈举报人可获得奖励。
1、举报重大隐患、差错,重大安全违法行为,对举报人奖励300元至500元;
2、举报各类漏报、瞒报死亡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至10000元。
五、举报人的保护
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举报受理工作人员应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者相关信息的,一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实行回避制度,凡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受举报单位不得以非正当理由辞退、开除本单位举报人或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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